饰面型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河北博雅化工防火涂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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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面型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发布者:饰面型防火涂料 发布时间:2013/7/5 17:54:07 阅读:978

木结构因其富于变化的形状、色泽、条纹以及取材容易、加工方便的优点,一直是装修工程中主要的建筑材料之一。为了降低木质装修材料的火灾危险性,通常都使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涂刷保护。但是,现在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使用上还存在很多误区,同时对如何判断饰面型防火涂料对木质装修材料的保护效果,在目前防火监督特别是装修工程验收中也缺少相应的对策。

饰面型防火涂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木质装修的防火处理一般使用的方法有两种:涂覆饰面型防火涂料和进行阻燃浸渍处理。相对

来说,最有效的是采用加压浸渍法,但这对设备的要求较高,且无法在现场操作,现在已经基本不被采用。而在现场涂刷阻燃剂进行处理的施工要求较高,会对木质装修材料产生一定的破坏,特别是会影响后续装修的效果,一般也只在隐蔽部位进行。涂覆饰面型防火涂料作为最常用的处理方法,操作比较简便,但在具体使用中的问题,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留下了隐患。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涂覆处理不到位。起不到应有的防火作用

涂覆处理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该涂覆的部位未进行涂覆,二是涂覆量不足。在对装修工程

验收时,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许多木质装修未经防火处理,或者只是表面薄薄的一层防火涂料,有些甚至连木质的颜色都未完全盖住。

饰面型防火涂料质量参差不齐,无法保证处理的效果

饰面型防火涂料由于其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要求低,而且有成熟的配方,可以说是入门的门槛比较低,

生产厂家比较多,仅杭州就有6家生产企业。由于企业的规模小,档次低,真正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多没有建立。许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原材料和成品检验手段,缺乏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检验人员,因此防火涂料的质量很不稳定。从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多年来对全国饰面型防火涂料的质量抽查情况来看,合格率基本都在50% ~60%,可看出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存在问题的原因

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有关单位对涂覆的要求不了解根据GB 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内装修规范》)205条;“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

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B1级。”及其条文解释,可以了解以下几层含义:

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后,木质装修材料能达到B1级;

     必须是在可能的向火面一侧涂覆;

     可采用阻燃浸渍处理的方法对木质装修进行处理达到B1级。而事实上,即使是设计单位都对以上条文的深层次含义缺乏了解,我们经常可以在设计说明中看到,防火涂料涂刷三道的字句。而这样的按图施工是否可以满足防火要求呢?按照GB 154421-1995(饰面型防火涂料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防火性能分级》中的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级别与指标(见表1),我们可以知道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必须满足的几个指标要求,但并非就是把满足要求的涂料随便涂一下就能满足防火要求了。上述标准中在对耐燃时间、火焰传播比值、质量损失和炭化体积等

涂覆施工过程缺乏控制,随意性大

许多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缺少对涂料施工要求的控制,较常见主要有以下情况:①饰面型防火涂料需多遍涂刷,一般需要45遍才能达到规定的涂覆比。施工中未按预定方案流水作业,造成多涂或漏涂,导致涂层厚度不均匀。

②涂刷的涂膜过厚,施工环境温度过低,湿度过大或雨天施工,稀释剂无法正常挥发。

③ 涂刷工具选用不当,刷子太长或刷毛长、太软。

④涂料中稀释剂掺量过多,降低了涂料正常施工黏度,涂料不能附着在木质装修或涂层表面。

⑤一次涂刷过薄或未涂均匀,稀释剂已发挥,造成涂层过早干燥固化。

缺少相应的系列产品

无法满足装修要求虽然国内发展饰面型防火涂料已经很多年了,但产品的系列化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以至影响了涂料的应用。目前国内饰面型防火涂料生产厂家90

以上生产的都是水性膨胀型防火涂料,生产透明防火漆的厂家寥寥可数。因为所能采用的防火涂料无法为木质装修提供良好的装饰效果,在装修效果和安全无法两全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会选择装修效果。这就是我们经常发现的防火处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防部门缺少对涂料质量以及涂覆效果的检测

手段和依据

根据GB 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以下简称《分级方法》)73条:“对表面进行防火处理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分级应以处理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评定。对防火涂料以及阻燃剂的性能,可依照其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和评价。这种试验和评价不是本分级标准的基础和依据,但可以作为其燃烧特性分级综合评价的参考。”由此可见,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督中,要判断防火处理后的材料是否达到B1级,除了参照《内装修规范》第205条的规定外,只能按照《分级方法》的规定对处理后的材料进行检测。而根据《分级方法》的规定对B1级材料的检测(GB 86251988)对所需的

样品规格要求较高,难以在现场取样。同时,现在即使是省一级的消防产品检测站,也很少具有相应的涂料防火性能检测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检测的设备。因此,既无法有效地对饰面型防火涂料的质量进行监控,也无法对处理效果进行抽样性检测。再者,根据《内装修规范》进行判定,在烟密度、发烟量方面未作考虑,显然是不足的。

对策

修订完善技术标准,提高消防部门的监督能力首先应该从修订完善现行的技术标准着手,为消防监督提供技术依据。除了制定对处理效果简便易行的检测方法外,在烟密度、发烟量方面也应作通盘考虑。同时,在现有标准条件下,在支队一级至少应该配备小室法试验设备小室燃烧箱,对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指标中对样品要求最低的阻火性能进行检测。

加快研制新产品,扩大应用范围

透明的饰面型防火涂料对木质家具、房间内装饰、古代建筑、文物等具有良好的保护、防火、装饰功能。因此这类涂料的研制近年来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如由不饱和聚酯、含卤素的环氧化合物、丙烯酸酯树脂,聚氨酯树脂等制备的饰面型防火涂料,都具有较好的透明性、装饰性和难燃性。此外光固化饰面型防火涂料也在研究之中。对水性饰面型防火涂料而言,重要的问题是提高其耐水性,耐沾污性和装饰性。针对这些问题,水性环氧树脂乳液、水性聚氨酯乳液、水性硅丙乳液的防火涂料都在研制之中,预计涂层硬度、光泽、耐水性都将高于目前用丙烯酸酯乳液制备的防火涂料。

加强产品质量监控,提高产品档次

防火涂料作为一种特殊的消防安全产品,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加强

饰面型防火涂料质量管理方面的立法,加大监督力度,对提高饰面型防火涂料的质量和档次有重要意义。消防部门应该加强对生产厂家和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抽样性监督。杭州市消防支队利用市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站的设备优势,大力开展了建筑装修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开展了利用小室法对饰面型防火涂料处理效果进行检测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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