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型防火涂料检验规则这一章,为使判定原则较原标准更加合理,建议增加产品质量合格综合判定原则:A=0、B≤1、B+C≤2(A:重缺陷、B:一般缺陷、C:轻缺陷)。产品经检验符合该综合判定原则,方能判定该产品质量合格。
饰面型防火涂料耐燃时间测定—大板法的部分修订 GB/T 15442.2—1995《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大板燃烧法》自1995年发布以来,实施已近十年。十年来该标准对我国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质量监督,提高该类产品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GB/T 15442.2—1995规定的方法是测定饰面型防火涂料对可燃基材保护的时间即耐燃时间。对试件背火面温度测定位置在试件背火面的中心,以这 一点的温度作为耐燃时间的判据。但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饰面型防火涂料受火膨胀发泡后,个别产品试验后期出现发泡层开裂现象,从而造成泡层开裂处 背火面温度大大高于试件背火面中心位置的温度。
因此仅仅在背火面中心位置一个点测定温度很难客观地反映涂料对可燃基材的保护效果。为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经过大量的验证试验,武立涂料建议试件背火面再增加四个测温点,分布于试件背火面距对角线交叉点100 mm的对角线上。
饰面型防火涂料是一种集装饰和防火为一体的涂料产品。当它涂覆于可燃基材表面时,平时具有一定的装饰作用,一旦火灾发生,则能阻止火焰蔓延,达到保护可燃基材、防止火灾发生发展的目的。
博雅化工涂料提示,目前防火涂料已广泛应用于火灾危险性极大而必须进行防火保护的建筑场所或部位,所以是重要的消防安全产品。 由于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检验其产品质量的燃烧试验方法及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
存在问题的原因
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关单位对涂覆的要求不了解根据GB5O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2.O.5条:“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NB1级。”及
其条文解释,我们可以了解以下几层含义:①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后,木质装修材料能达到B1级;② 必须是在可能的向火面一侧涂覆;⑧可采用阻燃浸渍处理的方法对木质装修进行处理达到B1级。
而事实上,即使是设计单位都对以上条文的深层次含义缺乏了解,我们经常可以在设计说明中看到,防火涂料涂刷三道的字句。而这样的按图施工是否可以满足防火要求呢?按照GB15442.1—1995《饰面型防火涂料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防火性能分级》中的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级别与指标f见表
一),我们可以知道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必须满足的几个指标要求,但并非就是把满足要求的涂料随便涂一下就能满足防火要求了。
上述标准中在对耐燃时间、火焰传播比值、质量损失和炭化体积等四个术语的解释中声明了一点:试件在规定涂覆比值和规定燃烧条件下取得的数据。因此必须按照涂覆比施工,一般厂家在产品说明书上也有此要求。
涂覆施工过程缺乏控制,随意性大
许多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缺少对涂料施工要求的控制,较常见主要有以下情况:①饰面型防火涂料需多遍涂刷,一般需要4—5遍才能达到规定的涂覆比。施工中未按预定方案流水作业,造成多涂或漏涂,导致涂层厚度不均匀。
②涂刷的涂膜过厚,施工环境温度过低,湿度过大或雨天施工,稀释剂无法正常挥发。③涂刷工具选用不当,刷子太长或刷毛长、太软。
④涂料中稀释剂掺量过多,降低了涂料正常施工粘度,涂料不能附着在木质装修或涂层表面。
⑤一次涂刷过厚或未浓涂均匀,稀释剂已发挥,造成涂层过早干燥固化。
|